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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评析阿里女员工遭侵犯事件18天后:强制猥亵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16日 05:54:56 阿里巴巴 人已围观

简介8月14日晚,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区分局通报了阿里女员工周某遭侵害事件。警方表示,犯罪嫌疑人王某文和张某因涉嫌强制猥亵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但没有证据表明存在强奸行为。...

8月14日晚,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区分局发布公告,关于阿里女员工周某遭遇侵害的事件,犯罪嫌疑人王某文和张某因涉嫌强制猥亵罪,已被济南市槐荫区分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调查中尚未发现有强奸的证据。

案件自发生至今已过去18天,在此期间,阿里公司的女员工周某经历了报警、公司举报、在员工食堂发传单、网络曝光维权等多个阶段。

根据新京报贝壳财经采访的相关知情人士了解,此次聚餐是阿里巴巴淘鲜达与济南华联超市签署合作后举行的商务晚宴,女员工周某作为项目负责人出席,而涉嫌猥亵的张某并不属于华联项目的负责人,他是被华联方请来陪酒的。

该人士透露,当晚的酒局遵循传统的山东酒席规矩,席间设有主陪和副主陪,总共8人,其中有两位女性,除了周某外,华联还有一名女员工出席,她在聚会中并未饮酒,现场也并不存在强制灌酒的情况。

在案件调查期间,各种传言层出不穷,张某曾公开否认进行猥亵行为,亚朵酒店则发表声明称,为王某文补办房卡得到了周某的许可,这让事件变得复杂和模糊。

警方的公告证实王某文和张某确实存在猥亵行为,但这也引发了新的质疑,特别是为什么周某会在第二天允许嫌疑人张某进入其房间,以及如何界定强制猥亵的情况。

据悉,警方在调查过程中对涉事人员进行了测谎等多项辅助手段。河南豫龙律师事务所的刑事辩护律师付建表示,若在女性醉酒失去意识的情况下发生性关系或猥亵,无论女性是否同意,都可以判定为强奸或强制猥亵。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许浩则认为,“邀请进入房间并不等同于同意发生亲密关系的证据或暗示。即使允许进入房间,只要女性明确表示拒绝,男性若继续采取强制行为,则属侵犯女性意愿,涉嫌构成强制猥亵或强奸,必须尊重女性的自主权。”

8月11日,亚朵酒店声明称,当时办理房卡已获周某确认,并按照同住的规程为王某文办理了房卡。14日,警方公告确认张某与王某文确实存在强制猥亵行为,尽管如此,流言依然未能平息。

许浩还指出,“如果要证明女性是自愿的,须提供相应的证据,例如双方的情侣关系、聊天记录、录音或过去多次发生性关系的记录等。否则,即使最初同意发生性关系,若在过程中女性明确表示不同意,男性应停止行为,否则可能构成犯罪,这体现了对女性性自主权的重视。”

值得注意的是,周某在事发时的醉酒状态,使得其意识是否清醒变得难以界定。8月14日,警方以涉嫌强制猥亵罪对王某文和张某实施刑事强制措施。目前,警情通报显示没有证据能够证明强奸的犯罪事实,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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