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栏推荐

相关阅读

快讯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是:主页 > 科技圈快讯 > 好文 >

纳智捷 U6 高速事故气囊未弹出,副驾身亡,厂家赔偿 28 万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13日 12:46:53 好文 人已围观

简介高速事故车辆报废气囊未起爆致伤亡,车主起诉纳智捷 U6 所属厂商东风裕隆,去年年底法院宣判。...

高速事故车辆报废,气囊却未起爆,致车内人员伤亡,车主王女士将东风裕隆告上法庭。

日前,法院认定:安全气囊应爆未爆,与死者死亡有因果关系,判决东风裕隆赔偿原告 28 万余元。

然而,东风裕隆汽车有限公司目前正处于破产清算后的预重整阶段,且因违约多次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据悉,王女士的事故发生于 2019 年 4 月 29 日早上,她驾车在杭瑞高速湖南段与一重型半挂牵引车追尾,副驾驶的王女士母亲李女士当场死亡,舅舅李先生受伤昏迷,当时前排座椅安全气囊未爆裂。

事故责任认定书显示,王女士过度疲劳驾驶,车辆跑偏后未能及时修正,导致事故发生,王女士负主要责任,重型半挂牵引车驾驶人负次要责任。

事后,王女士处理完母亲后事,等舅舅从 icu 病房出来后,找东风裕隆确认车辆气囊是否有问题,却被告知此次碰撞事故中安全气囊未起爆属正常。

但第三方检测机构证实:根据车辆现状,涉案车辆安全气囊在事故发生时达到起爆条件。

而案涉车辆的气囊在事故中未弹出,未能对副驾李女士提供足够的撞击缓冲和保护,认定安全气囊未起爆与李女士死亡后果存在因果关系。

同时,法院认为,安全气囊只是辅助保护设备,能降低损害结果,不能完全避免。

被告的产品责任不能免除王女士的事故责任,死者近亲属已获牵引车驾驶人赔偿 34.9 万元,未赔偿部分 55.8 万余元,应由王女士和被告共同赔偿。

因此,法院判定被告(东风裕隆)赔偿原告因产品责任导致的经济损失 55.8 万元的 50%,即 28 万余元,限被告五日内支付。

然而,东风裕隆汽车有限公司目前处于破产清算后的预重整阶段,王女士表示,判决生效后,被告一直未履行赔偿金。近日,律师已帮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Tags: 纳智捷  安全气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