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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跃亭未履行赔偿款支付义务,被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18日 15:10:46 人物 人已围观
简介贾跃亭因未按时支付赔偿款,于 1 月 12 日被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限制高消费令。...
1 月 18 日消息,据天眼查显示,FF 创始人贾跃亭因未按时履行赔偿款支付义务,于 1 月 12 日被限制高消费。
报道称,在贾跃亭与江苏红土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合同纠纷一案中,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判决,贾跃亭需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江苏红土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支付补偿款 88708279.68 元。
若未按判决指定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则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此前,因乐视控股(北京)有限公司、乐视移动智能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川北支行存在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贾跃亭、甘薇价值 3000 万元的房产被强制拍卖。
相关报道显示,贾跃亭已被限制高消费 29 次,其本人 10 次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4 次被列为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