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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阿里女员工案涉事男领导的官方通报:拘留 15 天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07日 00:02:52 人物 人已围观

简介9 月 6 日深夜,济南槐荫公安通报“阿里女员工被性侵案”最终定论,槐荫区分局依法对王某文终止侦查,并对其作出治安拘留十五日的处罚决定。...

9 月 6 日深夜,济南槐荫公安官方发布情况通报,“阿里女员工被性侵案”尘埃落定。

通报显示,9 月 6 日,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区分局依据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决定,依法对王某文终止侦查,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对王某文作出治安拘留十五日的处罚决定。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定犯罪嫌疑人王某文的强制猥亵行为不构成犯罪,不予批准逮捕。

对于王某文未被批捕的原因,其代理律师郑晓静曾表示,8 月 18 日与王某文见面后,根据其个人陈述,认为不构成猥亵,遂提交了不批捕申请,这也体现了检察院对该案的认真和审慎。

此前,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区分局曾以涉嫌强制猥亵罪,分别对犯罪嫌疑人张某、王某文提请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张某涉嫌强制猥亵犯罪,已被依法批准逮捕。

8 月 14 日晚,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区分局通报称,针对“阿里女员工被侵害”一案,公安机关在济南、杭州两地同步开展全面调查取证工作,依法进行讯问询问、调阅视频监控、固定提取电子数据、勘验检查等。

调查显示,7 月 27 日,阿里巴巴集团王某文、周某(女)等 4 人到济南华联超市洽谈业务并签约,当晚 4 人在饭店宴请济南华联超市张某等 4 人。

7 月 28 日上午,周某认为自己可能在醉酒状态下遭人侵害,与丈夫通话后于中午报警。

7 月 28 日 12 时许,槐荫区公安分局张庄路派出所接到 110 报警后,第一时间出警,并于当日受理为刑事案件。

值班民警到达槐荫区济南西站亚朵轻居酒店后,调取查看监控录像,对房间进行勘查。

经核实,周某系退房后报警,其入住房间已被打扫。随后,民警立即带周某前往山东省立医院进行人身检查。

28 日 15 时许,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周某举报的男同事王某文到派出所接受调查。

因案情复杂,需多方取证调查,根据相关规定,7 月 29 日,槐荫区公安分局将此案立案审查期限延长 30 日。8 月 10 日,此案被立为强制猥亵刑事案件。

经查实,7 月 27 日晚至 28 日凌晨,王某文先后四次进入周某房间。

其中,第一次是王某文等人送周某回酒店房间休息,随后王某文在酒店门口欲打车离开时,接到一名同事电话,得知周某多次给他打电话且说话含糊不清,让王某文去查看周某情况。

王某文返回酒店前台,持周某及本人身份证,经前台电话联系征得周某同意后,办理了周某房间的房卡,于 27 日 23 时 23 分进入周某房间,对周某实施了强制猥亵行为,于 23 时 43 分离开。

Tags: 阿里巴巴  女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