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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讯控告某手游剽窃DNF作品 法院判决暂停该游戏下载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08日 09:24:59 腾讯 人已围观
简介腾讯因手游《阿拉德之怒》涉嫌抄袭端游《地下城与勇士》提起诉讼。长沙中级法院初步认定两者存在显著相似性,裁定四方被告停止《阿拉德之怒》的开发和运营。...
由于手游《阿拉德之怒》被指控抄袭PC游戏《地下城与勇士》,腾讯已提起诉讼。最近,长沙中级法院初步裁定二者在多个方面具有高度相似性,并要求负责开发及运营《阿拉德之怒》的四方被告立即停止该游戏的下载、安装、推广与运营。
《地下城与勇士》(DNF)是一款由韩国新人类公司研发的PC游戏,于2005年8月首次在韩国上线。新人类公司与腾讯之间达成了独占授权协议,授权腾讯在中国大陆地区使用“地下城与勇士”的商标和相关知识产权。
《阿拉德之怒》则是由上海挚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开发,同时由上海恺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和浙江上士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共同负责该游戏的下载、安装和推广,长沙七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也在其网站上提供了游戏下载服务。
腾讯指出,《阿拉德之怒》的角色职业名称、技能名称、图标以及描述,游戏装备的名称、图标、属性描述,甚至游戏中的怪物形象、场景和地图等元素,均与《地下城与勇士》存在相似之处,且核心要素如人物角色、技能和装备属性等与《地下城与勇士》高度相似。
此外,《阿拉德之怒》的运营推广过程中,借用“地下城与勇士手游”、“史上最接近DNF的游戏”等字眼来宣称其为《地下城与勇士》的手机游戏版本。
法院认为,这四家公司借助玩家对《地下城与勇士》的热爱,故意采用与《地下城与勇士》相似或相同的游戏元素及其组合,并利用腾讯推出手游版之前的时间差来吸引玩家,这种做法明显是对《地下城与勇士》知名度的攀附。此外,恶意的媒体宣传也容易导致玩家混淆,使其错误地认为《阿拉德之怒》是《地下城与勇士》的手机游戏。因此,法院裁定其行为违反了诚信原则,涉嫌不正当竞争,并发出了诉中禁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