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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立停止在中国大陆使用 TravelStar 商标
发布时间:2006年12月24日 17:53:00 硬盘 人已围观
简介日立环球存储与“旅之星”就商标纠纷达成协议,日立将在中国内地市场停用“TravelStar”商标。...
据悉:日前,日立环球存储就其与“旅之星”商标纠纷的解决情况发布声明,表示在中国电子商会的调解下,双方已达成协议,日立将停止在中国内地市场使用“TravelStar”商标。
今年 10 月,日立一批印有“Travelstar”商标的 2.5 英寸笔记本硬盘,被工商部门认定侵犯旅之星注册商标权益,在沈阳、长沙等地相继被扣押并收到处罚通知书,由此引发了双方关于“Travelstar”商标归属的侵权纠纷。
按照协议,日立在中国将用“日立 2.5 寸”及“日立 1.8 寸”等硬盘驱动器名称替代此前使用的“TravelStar”商标,而旅之星则保留“Travel Star 及图”商标在中国的商标注册及权益。
双方已制定相关计划,日立将逐步停止在中国大陆地区使用“TravelStar”商标,但仍会继续销售 2006 年 12 月前生产的带有“TravelStar”商标的所有产品,包括已被包含在相关产品(笔记本电脑、外部存储、消费电子设备等)中的硬盘。
声明具体内容如下:
受日立环球存储科技(荷兰)公司(以下简称:日立环球)和北京旅之星业新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旅之星业)的委托,中国电子商会于 2006 年 12 月 20 日正式宣布:在其协调下,日立环球与北京旅之星业就“Travelstar 及图”及“Travelstar”商标权在中国的使用问题,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该协议已生效,且仅适用于中国大陆地区。
北京旅之星业将继续拥有“Travelstar 及图”商标在中国的商标注册及权益。日立环球在中国将以“日立 2.5 寸”和“日立 1.8 寸”等硬盘驱动器名称来推广之前使用“Travelstar”商标的硬盘驱动器及相关产品。
双方已制定好日立环球逐步停止在中国使用“Travelstar”商标的计划。协议的部分内容包括日立环球可继续销售其在 2006 年 2 月前生产的带有“Travelstar”商标的所有硬盘驱动器,其中也包括已包含在相关产品(笔记本电脑、外部存储、消费电子设备等)中的硬盘驱动器。
协议双方同意继续销售各自的产品,以确保对客户的服务和支持不受影响。日立环球和北京旅之星业对在争议解决过程中给客户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
中国电子商会对日立环球和北京旅之星业在尊重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基础上,优先考虑客户及消费者利益,通过协商方式快速解决争议的做法表示赞同,同时也希望有关单位和人士理解协议的其他详情不便公开。
中国电子商会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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