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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发布智能网联汽车发展新规 明确无人驾驶事故责任界定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30日 17:40:05 最新 人已围观

简介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发布《武汉市智能网联汽车发展促进条例》,明确无人驾驶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条例规定,当智能网联汽车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时,若配备驾驶人或有随车安全员...

新标360快讯12月30日报道,武汉市人大常委会今天正式发布了《武汉市智能网联汽车发展促进条例》,对此类无人驾驶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进行了明确规定。

根据该条例,若智能网联汽车在道路上发生交通违法行为,配备有驾驶员或随车安全员的情况下,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对其进行处理;若没有驾驶员或随车安全员的,则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针对车辆的所有者或管理者依法给予处理。

在无人驾驶的智能网联汽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车辆的所有者或管理者必须立即实施停车,并迅速报警,同时派遣人员前往事故现场进行处理。

对于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且各方对事故事实及成因没有争议的情况,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

此外,该条例还指出,对于智能网联汽车在发生交通事故后,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事故责任的认定。

如果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并由智能网联汽车承担法律责任,车辆的所有者或管理者需负责赔偿。一旦车辆所有者或管理者完成赔偿,可以依法向相关责任方请求追偿。已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与商业保险的,按规定执行。

智能网联汽车的车载设备、路侧设备及监管平台所记录的车辆运行状态与周边环境的客观信息,在经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调查与核实后,能够作为认定交通违法行为和事故责任的依据。

本条例将自2025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Tags: 武汉  无人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