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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讯音乐集团再次被判侵犯版权,需向音著协赔偿近22万元经济损失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31日 11:38:05 最新 人已围观

简介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近日宣布,腾讯音乐集团因侵权问题再次被终审判决。协会指出,腾讯音乐作为市场主导者,拥有QQ音乐、酷狗音乐、酷我音乐等四大在线音乐平台,其行为严重影响...

新标360快讯12月31日报道,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今日发布声明,腾讯音乐集团再次被判定为侵权。

该协会指出,腾讯音乐集团作为一家市场主导企业,并拥有QQ音乐、酷狗音乐、酷我音乐和全民K歌等四大在线音乐平台,因未经授权使用音著协管理的音乐作品,遭法院再次判定侵权。

截至2024年12月19日,关于音著协对广州酷狗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下称“酷狗音乐”)提起的音乐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侵权案,音著协已收到来自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的二审裁定(2024粤73民终404、405、406、408、409、410、1534-1537、1539、1540号),所有裁定均驳回了酷狗音乐的上诉,维持了原判。

一审法院认定:酷狗音乐侵犯了音著协所拥有的相关歌曲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因此需承担法律责任。

关于赔偿金额,一审法院认为,音著协是经国家版权局正式批准成立的我国唯一的音乐作品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依法对音乐作品的著作权进行集体管理。随着数字音乐行业的发展,侵权的成本和技术门槛越来越低,著作权人对作品的控制力也随之减少。

作为主要音乐平台,酷狗音乐理应积极参与构建健康的数字音乐产业生态,建立符合市场规则的版权授权与运营模式。但它在与音著协的合同到期后,仍然未经授权使用多首由音著协管理的歌曲,明显存在主观过错。

一审法院作出判决,要求酷狗音乐向音著协赔偿近22万元人民币的经济损失。

据了解,音著协已多次对腾讯音乐集团提起侵权诉讼,在已经生效的裁决中,法院均认定腾讯音乐集团旗下平台存在侵权行为,另有多起针对QQ音乐、酷狗音乐、酷我音乐和全民K歌的维权诉讼正在审理中。

就在两周前的12月26日,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曾发布消息,宣布腾讯音乐集团终审裁定为侵权,音著协胜诉。

协会表示,自2021年起,腾讯音乐集团长期未经许可大规模使用音著协管理的音乐作品,尽管法院多次判决确认其侵权行为,腾讯音乐仍拒绝合法使用音乐作品,损害了大量著作权人的权益。目前,腾讯音乐集团的侵权行为已成为中国在线音乐市场的顽疾。

近期,音著协对北京酷我科技有限公司(下称“酷我音乐”)提起的侵害音乐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诉讼,二审判决已全部收到。二审法院认为酷我音乐的上诉请求不成立,予以驳回。

一审法院判决认定事实清楚,法律适用恰当,应依法维持该判决。一审法院指出,酷我音乐的行为侵害了音著协对相关歌曲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因此需承担停止侵权和赔偿等法律责任。

Tags: 腾讯  腾讯音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