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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国五乘用车限迁政策全面取消,京津冀亦在列

发布时间:2022年07月07日 14:42:40 好文 人已围观

简介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稳定增加汽车消费有关工作,商务部副部长盛秋平及工信部、住建部有关负责人答记者问,盛秋平介绍了二手车相关情况。...

7 月 7 日消息,有报道称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已召开,商务部副部长盛秋平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负责人,就稳定增加汽车消费的相关工作进行了介绍,并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商务部副部长盛秋平指出:二手车在汽车全生命周期中起着承上启下的关键作用。激活二手车流通,能够盘活汽车存量,拉动新车消费增量,带动汽车后市场的发展,对促进汽车梯次消费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我国汽车保有量已突破 3 亿辆,位居世界首位。当汽车保有量达到一定规模后,二手车市场就会开始放量,这是国际汽车消费的普遍规律。 2021 年,我国二手车交易量达 1759 万辆,占汽车保有总量的比例不足 6%,远低于国际成熟汽车市场的比例。二手车跨区域限迁、商品属性不明确、经销业务受限多等问题,严重阻碍了二手车市场的发展。 为此,我们在进行系统梳理和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研究提出了一系列全面推动二手车流通的措施,旨在彻底消除二手车流通中的堵点和难点,使二手车能够像新车一样,实现规范交易、自由流通和放心消费。 这些措施涵盖了二手车流通的各个环节和领域,从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到备案,再到二手车的会计处理、发票开具,以及车辆的跨区域流通和转移登记等,重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全面取消限迁政策,促进自由流通。《若干措施》要求,各地区务必严格落实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 自 2022 年 8 月 1 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取消对符合国五排放标准的小型非营运二手车的迁入限制(包括国家明确的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以促进二手车的自由流通,方便企业进行跨区域经营,让群众能够异地买卖二手车。 二是优化交易登记管理,促进高效流通。《若干措施》明确规定,将企业经销的二手车像新车一样按照“库存商品”进行会计核算,在机动车转让登记时进行单独签注,并核发临时行驶车辆号牌,这将极大地优化交易登记流程; 对于实施汽车限购的城市,明确汽车销售企业购入并用于销售的二手车不占用号牌指标,进一步降低企业经营成本,便利二手车交易流通。 三是支持开展经销业务,促进规模发展。企业经销模式是国际成熟二手车市场的主要流通渠道,占比约为 70%。而我国二手车市场以“经纪+个人”模式为主,行业存在“小散弱”的突出问题。 为此,《若干措施》要求取消对开展二手车经销的不合理限制,明确规定登记注册住所和经营场所在二手车交易市场以外的企业也可以开展二手车销售业务。 同时,为了方便群众售车和企业经营,允许二手车企业作为买方开具发票,即“反向开具发票”,并以此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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