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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风侵犯版权的《中国好声音》一案:被判支付606万元赔偿金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16日 23:18:10 腾讯 人已围观
简介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日前作出判决,认定暴风公司未经授权盗播腾讯公司《中国好声音(第三季)》的行为构成侵权。法院要求暴风公司赔偿腾讯经济损失606万元。此判决强调了知识产...
今日,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对暴风公司侵犯腾讯公司《中国好声音(第三季)》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案件作出判决,认为暴风未经授权盗播该节目属于侵权行为,依法判令其向腾讯赔偿经济损失606万元,平均每期节目需赔偿101万元。
石景山法院在确定赔偿金额时考虑了以下几个因素:
1、《中国好声音(第三季)》享有极高的知名度、影响力及商业价值;
2、暴风在该节目被列入国家版权局的36部重点影视作品预警名单后,仍在多次收到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的警示通知情况下,无视合法权益,继续在热门播出期间实施侵权,显示出其主观恶意十分明显;
3、暴风平台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广泛的广告客户基础,并在节目播放中投放广告,说明侵权行为使其获得了可观的非法收益。
腾讯曾四次向暴风发出下线通知,但暴风依然未停止侵权行为。
法院判定,腾讯因暴风的侵权行为所遭受的经济损失显著超过著作权法规定的最高赔偿额50万元,为了弥补权利人的经济损失并惩罚恶意侵权,最终酌情确定赔偿金额为100万元,合理支出1万元,六起案件合计决定赔偿606万元。
判决书全文(17页)附后:
来源:微信公众号知产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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