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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讯胜诉《最萌英雄》抄袭案件 获赔100万元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13日 11:04:48 腾讯 人已围观
简介去年5月,腾讯起诉光宇在线,指控其游戏《最萌英雄》抄袭《英雄联盟》,索赔300万元。经过审理,海淀法院宣布该案件已结案,腾讯最终获赔100万元。腾讯表示,自己拥有《英雄联盟...
在去年的5月,腾讯就光宇在线开发的《最萌英雄》提起了诉讼,索赔金额为300万元,理由为该游戏涉嫌抄袭《英雄联盟》。
今天,海淀法院宣布该案件已经审结,腾讯获得赔偿100万元。
腾讯方面表示,其拥有《英雄联盟》在中国大陆地区的独家运营代理权,该游戏自2011年9月2日上线以来,获得了显著的市场知名度和良好的信誉。
光宇公司为《最萌英雄》网页游戏的开发和运营方,该游戏于2014年1月23日进行内测,并于2014年5月16日公测,随后在光宇公司的官网上提供游戏下载等服务。
腾讯在调查中发现,《最萌英雄》未经腾讯许可使用了与《英雄联盟》游戏启动界面极为相似的标识,且在游戏角色的形象与名称上,与《英雄联盟》中多个角色存在很高的相似度。
此外,光宇公司在推广《最萌英雄》的过程中,多次声称该游戏为《英雄联盟》的Q版,容易使人误解为两者之间存在关联,构成虚假宣传。
对此,光宇公司辩称,《最萌英雄》早在2016年6月便已在各平台下架,且该游戏的启动界面标识和角色形象都是公司自创,角色名称与《英雄联盟》中角色名称相似是偶然现象。
光宇公司还表示,网站对《最萌英雄》的宣传使用《英雄联盟》的名称是行业惯例,视频宣传由他人制作,与其无关。此外,《最萌英雄》为手机卡牌游戏,而《英雄联盟》为客户端游戏,因此二者不存在竞争关系。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英雄联盟》早于《最萌英雄》上线,后者在使用与前者游戏启动界面类似的标识,并且在44个角色中,有21个角色的形象与《英雄联盟》高度相似,还有6个角色名称亦明显属于抄袭。
在宣传中,光宇公司有意地将《最萌英雄》与《英雄联盟》联系在一起,其主观恶意十分明显,属于典型的手机游戏“搭便车”行为。
最终,法院判决光宇公司需公开道歉并消除影响,同时鉴于光宇公司推出《最萌英雄》对腾讯造成的影响、角色抄袭的程度以及宣传中的主观恶意,决定判其赔偿腾讯经济损失100万元及合理费用297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