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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首宗案例:因传播《王者荣耀》视频,平台获赔496万元一审判决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26日 19:20:14 腾讯 人已围观
简介广州互联网法院近日对腾讯公司与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之间的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要求被告某文化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
最近,广州互联网法院就腾讯公司起诉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及广州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侵犯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和不正当竞争一案作出了初步裁决。
法院判定某文化公司须立即停止在某视频平台上发布含有《王者荣耀》游戏画面的短视频,并赔偿腾讯公司496万元。
裁决中指出,某文化传媒公司在其运营的某视频平台上设置了《王者荣耀》专区,主动在网站显著位置推送该游戏的短视频,并与多名玩家达成《游戏类视频节目合作协议》,以共享收益。
腾讯公司认为,《王者荣耀》的连续画面构成了类似的电作品,某文化传媒公司的行为侵犯了其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
法院认为,某文化传媒公司通过诱导用户上传涉案短视频获得了可观的商业利益,构成对腾讯公司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侵犯。
此外,广州某网络科技公司为某视频平台提供分发和下载服务,进一步扩大了侵权行为的影响,因而构成共同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