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主页 > 品牌 > 腾讯 >
江西某药店申请的微信商标遭法院裁定无效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27日 11:38:09 腾讯 人已围观
简介江西天顺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之间的二审案件已由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裁决,案号为(2021)京行终5399号。判决书提到的争议商标为“天顺大药”。...
10月27日新闻,天眼查App披露,江西天顺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等与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二审行政判决书已被公开,案号(2021)京行终5399号,审理法院为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该判决书指出,争议的商标是天顺大药房公司申请注册的“微信”商标。
一审法院认为,该商标在指定服务中使用,可能使相关公众误认为“药品零售或批发”等服务与“微信”APP或软件存在关联,从而构成对引证商标的复制和模仿,可能导致公众的误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法院驳回了天顺大药房公司关于撤销争议商标无效宣告的诉讼请求。
在二审中,法院认为天顺大药房公司的上诉论据缺乏事实和法律基础,因此不予支持,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此判决为终审判决。
判决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