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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醉驾老头乐未被追刑责:犯罪构成要件缺失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20日 21:24:58 最热 人已围观
简介近日,“男子醉驾老头乐肇事未被追究刑责”引发关注。吉林辽源张某反映,9 月 20 日,东丰县 58 岁刘某军醉驾“老头乐”肇事。...
快科技 12 月 20 日消息,有报道称,近日“男子醉驾老头乐肇事未被追究刑责”这一话题引发网友关注。
据吉林辽源市民张某反映,9 月 20 日,东丰县 58 岁的刘某军醉酒后驾驶“老头乐”,冲过道路中央护栏驶入对向车道,撞上了她家正常行驶的轿车,至今耍赖不赔偿,警方也拒绝将刘某军醉驾事件立为刑案。
据悉,事故发生后,交警对刘某军进行了抽血检测,结果显示其血液酒精含量为 179mg/100ml,已达到醉酒驾驶标准。
同时,经认定,刘某军所驾驶的“老头乐”属于机动车,东丰县交警判定刘某军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然而,时至今日,刘某军仍未对张某进行事故赔偿。近日,刘某军又称张某车辆实际维修花费多少,他就赔多少,“并非不赔偿”。
对于这起醉驾未被立为刑案一事,东丰县交警人士向媒体表示,因犯罪构成要件不足,所以不对刘某军的醉驾行为进行刑事立案。
此事也引发了网友的热议:“老头乐恐怕是中国路权最高的车了吧,不用驾驶证、能闯红灯、无需购买交强险、出了事故还能耍赖、甚至醉驾都不算犯罪”。
“明天我也要去买老头乐,免年检、免保险、免追责,路上我最大”。
对此,你有何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