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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海关查获16.1公斤牛鞭:严禁携带肉类及其相关产品入境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26日 17:47:27 最热 人已围观
简介12月25日,厦门机场海关在监管入境航班时,发现一名旅客在无申报通道通关,其行李机检图像异常。经过开箱查验,海关关员从中查获16.1公斤冷冻牛鞭。...
12月26日消息,据国外消息发布机构报道,12月25日,厦门机场的海关人员在审查入境航班时,发现一名选择无申报通道的旅客的行李在机械检测中显示出可疑情况。
经过开箱检查,海关人员查获了16.1公斤的冷冻牛鞭,目前已对这一批次的牛鞭实施了截留和销毁处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寄递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以下物品为禁止入境的范围:
1、活动动物(犬、猫不包括在内),涵盖所有类型的哺乳类、鸟类、鱼类、甲壳类、两栖类、爬行动物、昆虫及其他无脊椎动物以及动物遗传物质;
2、肉类(生鲜或熟食,包括内脏)及其相关制品;
3、水生动物的产品,干制、熟制以及发酵后的食用酱汁类水生动物产品除外;
4、动物源性的乳制品,包括生乳、巴氏杀菌乳、灭菌乳、调制乳、发酵乳、黄油、奶酪、炼乳等;
5、鸡蛋及其制品,包括新鲜鸡蛋、皮蛋、咸蛋、蛋液、蛋壳、蛋黄酱等;
6、燕窝,经过商业无菌处理的罐装燕窝除外;
7、油脂、皮革、毛类、爪、骨、牙、角及其制品,经过加工且不含血污、肌肉和脂肪等的壳类、爪骨类、贝类、甲壳类工艺品除外;
8、动植物源性的饲料、中药材与肥料;
9、新鲜水果和蔬菜;
10、鲜切花;
11、烟草叶;
12、种子、种苗及其他繁殖能力的植物和植物产品;
13、包含菌种、毒种、寄生虫等动植物病原体、害虫及其他有害生物、兽用生物制品以及血液、细胞、器官组织等生物材料及其他高风险生物因子;
14、动物尸体、标本及动物源性废弃物;
15、土壤及有机植物栽培介质;
16、转基因生物材料;
17、国家明文禁止进口的其他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