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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斯拉遭遇法律败仗:终审裁定认定销售欺诈,需向Model X车主赔偿双倍损失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21日 11:31:12 特斯拉 人已围观
简介维权车主韩潮因特斯拉出售重大事故车而将其告上法庭。经过一审,特斯拉被判决“退一赔三”,需向韩潮赔偿超过一百万元。对此判决,特斯拉表示不满,正在进行上诉。...
近期,因特斯拉出售涉及重大事故的车辆而引发的维权事件,车主韩潮将特斯拉诉诸法庭。在一审中,特斯拉被裁定“退一赔三”,需向韩潮赔偿超过一百万元。对此判决,特斯拉提出上诉,目前仍在审理过程中。
而如今,特斯拉又因涉嫌销售欺诈面临车主的起诉,终审结果已揭晓,特斯拉败诉,需赔偿车主70多万元。
根据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李知龙与特斯拉汽车销售服务(温州)有限公司产品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指出:
李知龙以77.82万元购买的特斯拉Model X,存在驱动电机型号证书不符的问题,因此向特斯拉提起诉讼,并要求“退一赔三”。
据了解,在售卖该车时,特斯拉涉嫌隐瞒关键信息,导致李知龙在车管所无法正常完成上牌,从而使得这辆车在地下车库停放超过一年,造成了重大损失。
在此期间,李知龙与特斯拉进行了协商,特斯拉还陪同李知龙到车管所协助办理上牌,但特斯拉主张是李知龙主动告知车管所电机一致性存在问题,才导致其被拒绝上牌,认为李知龙也有部分责任。
在一审中,特斯拉认为李知龙的索赔金额过高且不合理,认为李知龙的损失增加是由于他本人不配合退车流程所致,同时声称他给特斯拉带来的损失更大。
特斯拉希望能够按照原价为李知龙办理退车,并赔偿5000元贷款利息损失及6000元的交通和餐饮费用。而退车所涉及的保险差额和相关手续费,则要求李知龙自行承担,同时一二审的费用也应由李知龙负担。
对此,李知龙显然无法接受。在向法院提交证据后,法院作出判决,特斯拉需原价退车,退还购车款77.82万元;赔偿李知龙经济损失18万元;赔偿保险费16275.06元;一审案件受理费为31833元,李知龙负担15000元,特斯拉承担16833元。
对于一审的裁决,双方均提出了上诉。在二审过程中,由于双方未提交新的证据,法院认可了一审认定的事实。
针对李知龙的诉求,二审法院认为,特斯拉温州公司明知电机型号单证信息不符,却以证件不清的理由召回车辆,已经构成隐瞒真实信息的行为。
更重要的是,特斯拉温州公司在确认案涉车辆存在电机型号信息不一致的问题后,不仅未及时通知李知龙真实情况,亦未阻止其使用车辆,显示出故意隐瞒的意图。
同时,在洽谈过程中,特斯拉未能提供证明其已明确告知电机型号不符以及车辆单证信息不一致后果的证据,导致李知龙误判,实际根源在于特斯拉温州公司的信息隐瞒。
最终,特斯拉本应告知李知龙车辆单证信息不一致将导致无法上牌和使用的后果,却心存侥幸派人协助办理上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