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主页 > 品牌 > 美团 >
美团因反竞争行为遭罚34.42亿元:3%的真相揭秘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08日 23:43:50 美团 人已围观
简介市场监管总局于10月8日对美团进行了行政处罚,要求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全额退还12.89亿元的独家合作保证金,同时罚款34.42亿元,金额为其2020年中国境内销售额的3%。美团对此作出了回...
10月8日,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美团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要求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全额退还独家合作保证金12.89亿元,同时对其2020年在中国国内的销售额处以3%的罚款,总计为34.42亿元。
美团对此做出了回应:
美团的罚款回应|美团公众号
我们已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美团的行政处罚决定,对此我们表示诚恳接受,坚决落实,并将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行政指导书》进行全面深入的自查和整改,确保不再出现“二选一”的情况。
美团将以此为警戒,遵循法律法规经营,自觉维护市场竞争秩序,切实履行社会责任,更好地服从和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努力为国家的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美团“二选一”问题
今年4月,市场监管总局依据《反垄断法》对美团在中国境内的网络餐饮外卖服务市场滥用市场主导地位展开了调查。
经过六个月的调查,最终结果及处罚决定正式公布。
《决定书》中指出,此次处罚是依据《反垄断法》第四十七条和第四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并综合考虑了美团违法行为的性质、程度及持续时间等因素,对其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决定。
处罚的具体内容包括,责令美团停止违法行为,退还独家合作保证金12.98亿元,同时罚款其2020年在中国境内销售额(1147.48亿元)的3%,计34.42亿元。
《决定书》提到,自2018年以来,美团在网络餐饮外卖平台服务市场滥用其市场主导地位,实施差别费率、拖延商家上线等技术手段,迫使商家签订独家合作协议,并通过收取独家合作保证金和其他多种惩罚措施,保障了“二选一”行为的实施,排除了相关市场竞争,妨害了市场资源的自由流动,削弱了平台的创新能力与发展活力,损害了平台上商家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同时,市场监管总局还向美团发出了《行政指导书》,要求其完善平台的佣金收费机制和算法规则,维护中小餐饮商家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外卖骑手的权益保护等进行全面整改,并要求美团连续三年向市场监管总局提交合规自查报告,确保整改措施的落实,以实现规范、创新及健康的持续发展。
“3%”罚款的原因
美团是近半年来遭受“3%处罚”的第四家公司。
大约两周前,9月27日,公牛集团发布公告,称收到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其实施垄断协议行为违反了反垄断法,被罚款2020年度中国境内销售额的3%,共计2.9481亿元。
此外,还有上海食派士及扬子江药业两家集团也被处以相同比例的罚款。